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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公安消防支队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称号

来源:盟公安局 作者:盟消防支队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9日

  经兴安盟盟委、行署择优推荐,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实地考核、严格评审、社会公示。2017年12月26日,国家民委正式命名兴安盟消防支队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在表彰决定中指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立足我国国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扣“两个共同”主题,奋发图强、砥砺前行,不断丰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内涵,创新理念、手段、方法,在全社会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发挥了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

  兴安盟公安消防支队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立足于兴安盟革命老区实际,凝心聚力,砥砺前行,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与各族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履行着庄严的神圣使命。2017年支队做为民族团结进步代表单位圆满完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观摩点任务,受到各级领导充分认可。国家民委副主任陈改户等领导对支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历年来,支队获得多项荣誉:先后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连续三年被盟委评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2010年,被评为“全盟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2017年被评为“全区民族团结创建进步示范单位”“全区民族团结创建进步模范单位”,所属1/3消防大队被评为“全盟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支队多次在全盟63个盟直参评部门“公民评议”活动中位列第一名;被内蒙古总队评为首批自治区级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之一;荣获内蒙古党委、政府授予的“全区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支队、大队、中队先后被各级荣记集体二等功4次,集体三等功8次。

  一、用“红色文化”潜润,把民族团结精神牢固树立起来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流转的是时间,不变的是“守一方热土,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和“军爱民、民拥军,军民鱼水一家亲”的情怀。兴安盟消防支队始终把民族教育放在抓官兵思想工作的首位,使一波又一波来自五湖四海的官兵扎根草原、扎根边疆,做少数民族地区消防事业发展的忠诚践行者和守卫者。

  民族理念与官兵思想相融合。支队把红色文化教育和民俗文化教育一起抓,要求官兵“红色路线走一遍”、“蒙元文化看一遍”,将新兵下连后第一节课当做民族理论教育课,把每年五月份作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参观“五一”会址、乌兰夫办公旧址、内蒙古民族解放纪念馆等红色文化教育基地,感受兴安盟博物馆、成吉思汗庙、葛根庙等富有民族特色的纪念场所,让民族文化在警营落地生根。

  支队还定期聘请当地资深学者,为官兵讲授“蒙元文化”和蒙古族民俗民风,利用少数民族官兵的双语优势,开设了“蒙古语培训班”,并在接警台至少配备一名蒙汉双语接警员,在基层大队至少配备一名蒙汉双语监督员,在受理窗口至少配备一名蒙汉双语受理员,实现了接处警和监督执法“零障碍”。

  民族政策与官兵培养相融合。在全盟消防部队中少数民族官兵占总数的41﹪,少数民族干部担任基层主官岗位的占50﹪,在部队建设和消防工作中发挥着积极骨干、模范带头作用。

  二、用“心与心”的交融,把浓浓民族情建立起来

  组建警民宣传队。“好来宝”是蒙古族曲艺曲种,用蒙古语演唱,2008年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年,支队与科右中旗老年民族艺术团的10位老人们共同创作消防题材的“好来宝”,将消防安全知识、防火逃生技能、消防法律法规等内容用“说唱”的形式弹奏唱出来,目前,全盟“好来宝”志愿宣传队已达到300多人,成为科尔沁草原家喻户晓的消防“好声音”。

  2012年,支队组建了“中小学生疏散救生操”宣传队,将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融合到体操动作当中,创编了全国首套“中小学生疏散救生操法”,推出汉语版、蒙语版和手语版三类教材和光盘,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目前,这套操法已纳入全盟209所中小学校、15万余名师生授课内容,被中国消防博物馆收录,在全区乃至全国广泛推广和学习。

  三、用崇高的使命,把民族大爱诠释起来

  在2010年,兴安盟30年罕见的暴风雪灾害中,科右中旗代钦塔拉苏木八家子屯的包宝石和临产的妻子包水花被暴雪围困在前往医院的途中。消防官兵冒着零下30多度气温、顶着9级大风,硬是用血肉之躯把车扛出雪坑,并及时送往医院。医生非常感慨地说:“再晚来一会儿,大人和孩子都会有生命危险了。”为了永远记住消防官兵的救命之恩,包宝石给孩子起名叫“包消防”。在今年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观摩中,“包消防”一家受到了国家民委副主任陈改户等各级领导亲切接见。

  兴安盟消防官兵是火魔的克星,是兴安各族群众的保护神。支队将按照习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十六字总要求,倾全警之力,纳全警之智,尽职尽责,不辱使命,锻造新“四有”消防铁军,高扬民族团结进步旗帜,为这片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红色大地增添新的光彩,永葆民族团结进步之花盛开。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64传真: 0482-8266661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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